科技查新对象与作用

科技查新对象  

 

(1)申请科学技术奖励;  

 

(2)申请科技计划项目;  

 

(3)申请基金项目,省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一般科技项目立项;  

 

(4)科技成果验收、评估、转化、工法、鉴定等;  

 

(5)科技成果转让;  

 

(6)申报新产品;  

 

(7)申请国家发明专利;  

 

(8)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;  

 

(9)博士生课题开题报告。  

 

(10)其他国家、地方或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要求查新的。  

 

科技查新作用  

 

1)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  

 

科研课题在论点、研究开发目标、技术路线、技术内容、技术指标、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具有新颖性,在正式立项前,首要的工作是全面、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的有关情报,查清该课题在国内外是否已研究开发过。通过查新可以了解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、研究开发方向;是否已研究开发或正在研究开发;研究开发的深度及广度;已解决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等等,对所选课题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断提供客观依据。这样可防止重复研究开发而造成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浪费和损失。  

 

2)为科技成果的鉴定、评估、验收、转化、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  

 

查新可以为科技成果的鉴定、评估、验收、转化、奖励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;查新还能保证科技成果鉴定、评估、验收、转化、奖励等的科学性和可靠性。在这些工作中,若无查新部门提供可靠的查新报告作为文献依据,只凭专家小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,难免会有不公正之处,可能会得不出确切的结论。这样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,又妨碍成果的推广应用。高质量的查新,结合专家丰富的专业知识,便可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,从而保证鉴定、评估、验收、转化、奖励等的权威性和科学性。  

 

3)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  

 

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,学科分类越来越细,信息源于不同的载体已成为普遍现象,这给获取信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。有关研究表明,技术人员查阅文献所花的时间,约占其工作量的50%,若通过专业查新人员查新,则可以大量节省科研人员查阅文献的时间。科技查新机构一般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完善的计算机检索系统,能提供从一次文献到二次文献的全面服务,可检索科技、经济、商业等资料的数据库,内容涉及各种学术会议和期刊的论文、技术报告、学位论文、政府出版物、科技图书、专利、标准和规范、报纸、通告等,保证信息的回溯性和时效性,基本能满足科研工作的信息需求。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及专家评审的主要区别

京ICP备2021009590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