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成果评价(鉴定)服务

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,过去一直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。2016年科技部已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,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将由委托方交给专业评价机构执行。这意味着,我国正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,新型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“唱主角”。

       据介绍,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进行客观、公正的评价,此举将有利于科技成果尽快获得投资方、合作方的认可以及政府支持,便于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。

具体服务需求请咨询客服。

     科技成果所需资料:

(1)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;(必备材料)
(2)研制报告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、技术特征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、技术成熟程度、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,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、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、存在的问题等内容;(必备材料)
(3)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、测试记录报告;
(4)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;(必备材料)
(5)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,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;
(6)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;
(7)缴纳国税、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、环境生态效益证明;
(8)用户应用证明;(必备材料)
(9)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(必备材料)
(10)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;(必备材料)
(11)由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科技成果查新报告;(必备材料)
(12)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证书或结题证书等。

联系方式:15313888331

邮箱:15313888331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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